根据部局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的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日前船员考试中心证件科组织全体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3]266号)进行集中学习。该通知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其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补充和完善,体现了船员和市场的诉求,更加符合船员管理实际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过渡期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岗位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对通知相关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并就一些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统一了执法标准。
最后,中心领导要求受理人员在证书受理审核中把握好政策和尺度,在接待咨询时耐心和细致,要更好地为相对人服务,确保过渡期船员证件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